3.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公司制企业按照
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4.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能够按照《集体合同规定》、《
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认真开展平等协商,及时签订、修订、续订集体合同,程序规范,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并及时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审查和上级地方工会备案,建立相应的职工参与、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履约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履行集体合同条款,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建立工资分配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企业基本工资制度确定以后,每年都要对企业工资水平、调整办法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保证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包括农民工)工资。企业和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6.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企业能够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无拖欠现象。
7.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全年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职业危害事件;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没有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8.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以及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职工的教育权、发展权,充分调动职工钻研技术和生产积极性,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生产经营持续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9.企业支持工会工作。支持工会依照《
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并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