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基卫处关于同意青山湖区增设青山路街道纺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三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批复
(洪卫基卫字〔2010〕25号)
青山湖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增设青山路街道纺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青山湖区增设青山路街道纺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江纺职工医院转型)、罗家镇江氨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江氨职工医院转型)和湖坊镇丰华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江西橡胶厂职工医院转型)等三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57号]文件建设,要求新增设的三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明确社区机构业务用房所有权归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