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和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政〔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郑州市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和《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郑州市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根据《河南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豫政办〔2010〕10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建立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每年310天以上。
二、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区域为全市区域,重点区域为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和上街区。重点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为火电、冶金、建材和耐材行业。重点加强对燃煤锅窑炉、油烟、机动车尾气和建筑扬尘等污染物排放防治工作。
三、重点任务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和工业布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推行能源清洁利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和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分步开展实施“重点行业脱硝、燃煤锅炉除尘提升改造、餐饮油烟治理监控、机动车尾气治理和行车扬尘污染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收费及防治”等重点项目治理。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确保按期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见附件)。
四、工作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