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行政管理,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审批、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供应、土地市场、土地登记和土地综合整治等数据。
四、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包括:区域地质图、全国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等数据。
五、地质、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等数据。
六、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矿山开发利用、矿业权年检与收费、探矿权、采矿权和油气勘查开采权等数据。
七、地质环境,包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地质灾害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地下水资源、区域水文地质、地热和矿泉水调查、有害元素异常分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国家地质公园等数据。
八、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包括: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综合统计、卫片执法监察、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动态巡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和国土资源违法信访等数据。
九、国土资源综合事务,包括: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科技成果、外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数据。
十、部数据主管部门认定需要汇交的其他数据。
附件二:
编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数据利用申请报告
申 请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讯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邮 政 编 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 系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申 请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制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述明确,打印填表。外来语要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封面上编号不用填写。
三、申请报告用A4规格纸,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至少有一份为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原件,申请者为个人的,必须加盖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公章),不接受申请材料的传真件。
四、申请材料上报对口业务处(科)室和同级数据保管单位。
数据利用项目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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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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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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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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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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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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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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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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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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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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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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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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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目的、用途、所需数据内容、形式(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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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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