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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开展向武警桂东县中队学习活动的决定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开展向武警桂东县中队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1年4月15日)


  武警桂东县中队驻守在我军第一军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地,自1950年10月组建以来,60年如一日继承和发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牢记我党我军根本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树立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桂东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衷心拥护。

  武警桂东县中队官兵视驻地为故乡、把人民当父母,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支持驻地建设发展中实现拥政爱民。中队官兵成立为民服务队,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向驻地群众宣传政策、法律、科技知识,近年来先后与4个村结成法律帮扶对子,开展普法活动65次,义务播放科教影片200多部,赠送了大量科普书籍,帮助5个自然村建立了12座蔬菜大棚,带动8000多村民实现脱贫致富。1995年以来,中队官兵共捐资20余万元扶贫帮困,不间断照顾县光荣院16位老人,17名官兵与贫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中队官兵以苦为乐、以队为家,不畏艰难、苦练本领,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驻一地保一方平安。近20年来,先后完成 700余次突击任务,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参加抗洪抢险10多次,抢修道路塌方20多处,扑灭山火50多次,从洪水、泥石流中抢救群众千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被称为“桂东人民的守护神”。中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9次,1次被武警总部、8次被省武警总队评为"基层建设标兵中队",被省武警总队树为"三大窗口"之一,2011年被郴州市委市政府、桂东县委县政府授予"爱民模范中队"和"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武警桂东县中队是驻湘部队拥政爱民的突出代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典型,其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子弟兵的政治本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为进一步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激发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热情,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武警桂东县中队学习的活动。

  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军队系统、政法战线各单位,要以武警桂东县中队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顽强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高尚的政治品质、崇高的公仆情怀、科学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思想,忠于事业,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维护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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