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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法监处关于印发南昌市实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3、完成账号的建立和权限分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在10月底之前,通过试用系统,完成报告系统用户账号的建立和权限分配工作(试用系统登录地址:http://60.247.48.99/nhis/ index.jsp) 。

  4、完成今年1-9月份卫生监督信息汇总表的填报任务。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工作安排,2010年的卫生监督信息汇总表填报分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次进行。请按以下要求进行季度报告:

  (1)报告内容:根据新的《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制定的20张卫生监督信息汇总表(可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直接下载)。

  (2)报告方式:通过网络报告方式上报,登录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正式系统的“汇总填报”栏目进行填报。

  (3)统计时段:2010年1月1日至9月30日(前三季度)。

  (4)报送时间:各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0年10月22日前将本级的汇总数据报市卫生监督所;10月29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完成对县(区)级数据的审核和全市汇总数据的终审,并将本市汇总表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省卫生监督所信息科,同时报市卫生监督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试运行阶段

  完成时间: 12月底

  内容:

  1、试用填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始试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填报相关信息。要求每位监督员尽快熟悉、掌握卫生监督信息卡和报告系统的使用;

  2、建立被监督单位数据库:为配合2011年1月1日报告系统的正式运行,11-12月国家将启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正式系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开展被监督单位信息的录入工作,建立被监督单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信息。(正式系统登录地址:http://60.247.48.100/nhis/index.jsp、 http://www.jxwsjd.cn信息报告系统登录窗口)

  (三)正式运行阶段

  时间:2011年1月1日起

  内容:

  1、全面正式运行。2011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卫生监督个案信息,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07〕240号)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填报。

  2、完成2010年卫生监督信息汇总表年度报告的填报任务。请按以下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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