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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应急办关于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二)国家、省、市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

  向社会深入宣传已编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介绍制定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原则;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的有效措施。

  (三)新发传染病以及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等。

  重点宣传有关传染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介绍应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预防、应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上述内容的宣传,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专项应急预案解读宣传(由各县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向有关媒体刊发《突发事件应对法》、可对外公开的专项应急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

  2、典型案例宣传(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本地、本单位成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3、通过媒体或利用展板宣传新发传染病、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
  三、宣传周活动时间

  2010年全市卫生应急宣传周活动时间集中在10月20日至10月26日。

  四、宣传活动方式
  (一)开辟卫生应急知识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推广和普及卫生应急知识,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组织了解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掌握预防常识,增强安全意识。
  (二)开展卫生应急知识进基层活动。编发应急知识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在社区、学校、乡村、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分散宣传。10月20日至26日期间,市、县、乡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要走上街头,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知识和技能),也可开展卫生应急知识讲座、培训和咨询等活动,让群众学习了解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学会和掌握自救和互助基本技能。
  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悬挂(张贴)有关卫生应急宣传标语不少于一条(宣传周标语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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