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应急办关于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洪卫应急字〔2010〕10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卫生办、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11月1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为预防和控制由重大传染病疫情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近日,卫生部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
进一步加强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学习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履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能,强化社会公众预防传染病的自我保护意识,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秋冬季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的主题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依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这是我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一件大事。因此,在宣传周活动中,要以“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为主题,结合卫生部门专业工作特点,面向全体医疗卫生人员、社会公众、面向基层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特别是秋冬季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普通民众进一步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增强其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和全市民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民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重点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