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预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高字〔2011〕39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地方创新基金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提前安排2012年创新基金工作的要求,为了做好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加快扶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将2012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预申报安排
由于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加快,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可能将于2011年5月前后启动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提早做好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项目类型、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以及书面申报材料要求等,请先参考《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0〕1581号),最终相关要求请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请各单位统计所辖地区预申报项目的相关情况,填写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二、项目申报培训安排
请各市科技局加大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培训,并根据预计情况,填写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企业计划培训会情况表(附件2),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省科技厅将视各地区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情况,组织专家到市进行讲课培训。
三、项目监理和验收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和验收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各级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做好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各级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对项目的实地监理制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如实报送监理报表,并建立有效的抽查制度。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查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对在实施过程中改变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和研究人员等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厅并通过我厅上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