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落实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省机场投资管理公司代表省政府对我省机场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对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同时承担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的基础上,立足于建立和完善机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机场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项目法人管理行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招标,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同时要防止投标单位采取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中标结果,一经发现,必须及时纠正,并视具体情节给予违规投标单位以严厉制裁,保证招投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签署、执行和管理工作,不得违规签订合同或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强化对中标单位的标后管理,防止转包和违法分包。要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采取不停航施工方式实施改扩建的机场建设项目,要制定科学、周密、可靠的不停航实施方案,并报经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批准后实施,实施中要制定完善的机场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机场安全、正常运行。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概(预)算管理,完善工程造价审核和资金拨付机制,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机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投入使用。在机场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质量、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划转,及时投入使用。
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促进全省民航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全省机场建设要按照“强化枢纽、完善干线、充实支线、发展小型”的总体思路,立足于改造现有机场,发展支线机场,统筹规划布局通用航空机场、直升机起降场,加快机场建设和民航事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省机场布局规划,衔接协调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申请机场建设国家补助资金,并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协调解决机场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全省民航机场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项目法人开展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督促项目法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全省机场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并积极拓宽机场建设投融资渠道,努力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各有关市州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机场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机场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管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机场建设环境。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全省机场建设和民航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