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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洪民宗字〔2010〕24号)


各县区民宗局,经开区工委办,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社发局:

  六月以来,我省经历多次强降雨过程,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我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遭受一定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告,我省还将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灾情极有可能进一步蔓延扩大。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洪府厅明[2010]6号文件精神及省民宗局(赣民宗字[2010]79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的抗洪救灾工作。各县区局要落实责任,与广大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一道,认真摸排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村)存在的险情隐患,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内举行宗教活动。对发现有威胁群众安全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转移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民宗部门要自觉服从大局,坚决执行本地党委、政府抗洪救灾的决策部署,积极完成分配给本系统的救灾任务。

  二、要摸清本地宗教界(少数民族村)受灾的各项准确数据,制订有针对性的救灾方案。要积极组织引导各地未受损失的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适度开展相关捐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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