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近两年市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0〕949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市属各工商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市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根据《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穗府办[2004]58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对2008、2009年度获得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跟踪检查项目范围
获得2008、2009年度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穗经贸[2008]35号、穗经贸[2008]40号、穗经贸[2009]870号、穗经贸[2009]976号)和2008、2009年度广州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穗经贸[2008]36号、穗经贸[2009]863号、穗经贸[2009]975号)。
二、跟踪检查内容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包括市财政扶持资金及区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和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务必通知到辖下每个项目承担单位,督促企业认真填写上报材料。
(二)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2008、2009年度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跟踪调查表》(见附件1),报所属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或集团公司。
(三)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和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收集汇总对项目跟踪表,认真填写《2008、2009年度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汇总表》(见附件2)和《2008、2009年广州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汇总表》(见附件3),并对项目进展情况和绩效情况综合分析,形成专项资金项目书面跟踪分析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5),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把汇总表和企业上报材料及书面跟踪分析报告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我委(技术进步处)。
附件:1. 2008、2009年度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跟踪调查表(略)
2.2008、2009年度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汇总表(略)
3.2008、2009年度广州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汇总表(略)
4.2008、2009年度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