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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我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培训工作的函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我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培训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广州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穗经贸〔2010〕6号)的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培训工作,我委将组织覆盖全市12个区、县级市的共16期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培训,现邀请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单位参与组织培训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有意参与培训工作的单位需提交参与我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培训工作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单位资质证明;

  (四)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培训及技术服务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开展我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方案、提交成果时间、研究成果质量承诺等。

  二、以上书面材料要求在11月24日前交至我委资源综合利用处(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702室)。

  附件:1. 单位基本情况表(略)

  2.课题意向书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邱作志,电话:83123823)

  附件2
课题意向书

  一、课题名称
  广州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培训工作项目
  二、主要内容
  联合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组织萝岗、天河、番禺、南沙、增城、从化、黄埔、荔湾、白云、花都、海珠、越秀等区(县级市)企业开展千家企业管理层清洁生产培训。邀请企业管理层、聘请专家共组织16期培训。每期工作包括邀请授课专家、印刷培训资料、组织会务等。
  三、课题进度
  (一)制定培训项目工作方案的工作,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萝岗、天河、番禺、南沙、增城、从化、黄埔、荔湾、白云、花都、海珠、越秀等区、县级市开展千家企业管理层清洁生产培训工作,在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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