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一般乡镇“五个一”、“六个有”建设基本情况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一般乡镇“五个一”、“六个有”建设基本情况的通知
(渝建〔2011〕17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
  根据市领导指示,为了摸清我市一般乡镇(不含市级重点示范镇、市级中心镇)“五个一”(即一个综合性市民广场、一条绕城公路(过境道路改道)、一座水质达标的自来水厂(站)、一座简易污水处理厂、一个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六个有”(即一个完善的镇级卫生服务体系、一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一所福利院或敬老院、一个品牌连锁超市、一个农产品交易市场、一个汽车客运站)建设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一般乡镇 “五个一”、“六个有”建设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按附表格式进行填报。
  二、请各区县于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附件(纸质件和电子档)报送至市城乡建委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郭  藩  电话:63670499 13883375392
  传 真:63610378 邮箱:23633254@qq.com

  附件:一般乡镇“五个一”、“六个有”建设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般乡镇“五个一”、“六个有”建设情况调查表

  区县(自治县):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区 县镇(乡)“五个一”“六个有”
综合性市民广场(㎡)绕城公路(km)自来水厂(吨/日)污水处理厂         (吨/日处理)垃圾收运系统 (吨/日处理)卫生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福利院(敬老院)(人)品牌连锁超市(㎡)农产品交易市场    (摊位/个)汽车客运站(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