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效能办、省住建厅关于江西省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效能办、省住建厅关于江西省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效能办发[2011]3号)


各市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江西省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效能办
省住建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江西省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城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0〕58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扎实有效地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通过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强化全省推进城镇化、示范镇建设的调度指导和督查考核,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推动城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城乡规划编制,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提供科学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落实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实现城乡规划体系全覆盖。各市、县全面完成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修编及报批工作,完成“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度,全面实现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
  (牵头部门:省住建厅;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等)
  (二)强化城乡规划制度建设,提升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和服务水平
  1、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各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新机制,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备案制度。各地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尽快制定有关城乡规划备案工作细则,依法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其重大变更、规划条件变更等备案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