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1〕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
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开展第三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下简称“大师”)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望。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具备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国家实施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资格;在勘察设计单位的有效工作时间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曾多次主持过重大工业或民用建设项目(含市外及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其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市内或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个人贡献突出。
(四)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且作为项目主要完成者获得下列奖项之一的:
1、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
2、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4、市(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3项。
(五)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工程技术类著作2部;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制订市(部)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不少于2部。
二、材料申报
(一)《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一式2份(电子文档1份)。每份申报表上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另附彩色免冠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