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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物流工作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促进我市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物流业综合信息的发布;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组织物流区域合作;组织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负责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食品安全工作处

  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以及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发布,协调或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研究拟订市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扶持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项治理和年度督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负责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市牲畜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支前工作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战备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承担军民共建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驻榕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入榕部队的“安居”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商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组织指导商贸系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商贸行业文明建设;负责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工作。

  系统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直商贸服务业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商贸服务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支前办副主任),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系统党办主任1名、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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