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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效能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效能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情况的通报
(赣效能办字[2011]3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省效能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重点监测对象和省级测评对象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10〕2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2010年度,省市县三级进一步健全了上下联动的监测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
  一年来,省、市、县三级共建立发展环境监测点12287个,对50个部门和单位的54个系统共进行动态、实时的监督测评117.39万次。对反映的涉及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发函督办9355件(次),自办844件(次),共纠正和解决问题12833个,责任追究1618人(次)。对监测点报送的各部门做得好的正面典型通报表扬1758件(次)。
  省市县三级在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监测成果的综合运用,每月对监测点报送的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包括各“系统”在履行优化发展环境职责做得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监测综合满意率排名,以《领导参阅》形式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其中,省效能办在综合市、县两级监测满意率结果基础上,计算出省、市、县三级监测点月度监测综合满意率并对54个系统进行排名,形成监测报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2010年4月,省委书记苏荣还在省效能办编发的监测报告上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将监测报告增发至全省地厅级干部。2010年9月份以后,省效能办将监测报告在省政府网站“江西机关效能建设”网页“监测工作之窗”中予以公开,各地、各部门领导对监测报告都给予了高度关注,针对排名落后的情况,主动查找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第一时间认真加以纠正和整改,充分发挥了监测工作“晴雨表”的作用。
  为巩固发展环境监测工作成果,充分发挥该项工作在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问题方面的作用,参照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做法,省效能办根据省市县三级年度监测情况,计算出2010年度三级监测点对54个系统监测满意率(见附表),并将其作为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之一,予以通报。希望满意率高的单位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满意率较低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为创优我省发展环境提供一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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