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节日商品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1年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根据商务部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组织工作到位。各单位要把扩大内需、繁荣市场、保障市场供应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拉动力。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任务层层落实,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货源到位。切实加强商贸流通环节市场监测,须特别是粮、油、肉市场的监测工作,发现趋势性问题和异常波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二、把握节日商机,开展积极扩大消费,扩大内需。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的指导,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扩销促销。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调整商品结构,保障货源,组织适销商品上市。创新促销主题,落实促销措施,营造浓烈的节日氛围,打造新的卖点和寻找新的商机,繁荣节日市场。
(一)请有关单位(粮食集团、食品集团、蔬果集团、副食品集团、水产集团将春节市场供应计划在1月28日前以传真方式报我委(经济运行处))。
(二)请有关单位(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天河城百货、摩登百货、王府井、万千百货、东百百货、新光百货、广州酒家等单位)于1月28日前将春节期间主要促销和活动安排,以传真方式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三、强化市场监管理,稳定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要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商场、超市、肉菜市场以及餐饮企业经营的监管理力度,严格商品准入检验进入市场的产品,健全产品标识、追溯制度,防止有害、有毒、过期产品进入市场,配合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各商贸、餐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强化索票索证制度,开展商品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市场稳定。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要指导辖区企业狠抓卫生、防火、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各企业要严把安全生产关,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骗,建立防患预案,彻底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节前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整改。
五、做好春节市场信息报送制度
(一)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有关企业落实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填写附件1《区县经贸部门、企业值班(信息报送)人员表》,1月31日前报我委经济运行处。
(二)落实重要紧急信息即时报送制度。重要紧急信息包括紧急灾情、疫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立即报我委。确保重大紧急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三)落实节日市场信息日报制度。
1、请嘉禾、天河、金戎三大生猪批发市场,食品集团、蔬果集团、副食品集团、水产集团在春节期间(2月2日-8日)每天中午12时前填写附件2《春节市场供应情况表》,向我委经济运行处((邮箱:jmwyxc@gz.gov.cn )报送市场供应和商品价格情况。
2、请广百股份、友谊集团、天河城百货、摩登百货、王府井、万千百货、东百百货、新光百货、华润万家、宏城超市、好又多公司、广州酒家等企业在春节期间(2月2日-7日)每天中午12时前,填写附件3《百货、超市、餐饮企业经营信息表》,向我委商贸服务业处(邮箱:jmwspltc@gz.gov.cn )报送销售(营业)情况、促销活动、销售热点、顾客投诉热点等信息。
3、各企业报送后,请即联系我委相应处室流通处值班人员查收。销售信息数据涉及报送当天的可为预测数。
附件:1.区县经贸部门、企业值班(信息报送)人员表
2.春节市场供应情况表专此通知。
3.百货、超市、餐饮企业经营信息表
4.市经贸委值班(信息接收)人员联系表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经济运行处 马国铭,电话:83123860,传真:83123899,电子邮箱:jmwyxc@gz.gov.cn;商贸服务业处 李恩泉 电话: 83123960,传真: 83123948,电子邮箱: jmwspltc@gz.gov.cn)
附件1
区县经贸部门、企业值班(信息报送)人员表
单位名称:
日期
| 姓名
| 手机
|
2月2日(除夕)
|
|
|
2月3日(初一)
|
|
|
2月4日(初二)
|
|
|
2月5日(初三)
|
|
|
2月6日(初四)
|
|
|
2月7日(初五)
|
|
|
2月8日(初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