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评价[2011]154号)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8]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及我委2011年度工作重点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现对做好各单位2011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若干意见》和我委重点工作,2011年度财务监管工作以服务国资大局、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突破创新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企业资金管理、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和企业财务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深化完善财务预算管理、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内审管理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巩固强化财务结果运用等工作,进一步放大财务监管成效,深入推进财务监管工作。

  二、突破创新四项重点工作

  1、深化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

  各企业应根据市国资委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统一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建设,细化完善生存类风险指标,探索研究关注企业价值提升的发展类风险指标,以更加贴合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发展要求。二是加强风险应对的制度化管理,实现风险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切实提高企业的风险发现、识别、应对和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推进各级子企业全面开展财务风险预警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各企业应以先重点后全部的方式,将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涵盖到绝大部分子公司,覆盖面应达到所有资产、权益、收入或利润的90%以上。

  2、继续加强资金管理,推动集团化财务管理体系建设

  各企业应根据《关于加强市国资委企业资金管理的意见》(沪国资委评价[2011]58号)的要求,一是探索和创新集团资金管理的有效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提升企业整体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探索银企合作模式,构建银企战略伙伴关系,努力实现银企合作共赢,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配合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加强企业财务领导人员队伍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