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转非人员,个人不建档案的,可参照无档案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操作办法自2011年1月起施行。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北京市无档案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申办单
个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18位): |
户口性质: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户口所在地地址: 邮编: |
扣款银行: |
扣款账号(账户): |
养老、失业保险 缴费档次: | □ 第1档:缴费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 第2档:缴费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 第3档:缴费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
医疗保险缴费档次 | 缴费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
无档案原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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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确认 | 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
本人签字: 填写日期: |
户口所在地社保所 意见及签章 | 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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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办理日期: 公章: |
社保中心意见及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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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办理日期: 业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