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定额标准和指南。制定出台本市市级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研究制订办公电器配备标准。
表3: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定额标准和指南
领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政府机关
| 1
| 制定出台市级机关合理用能指南,研究制订能源消耗定额
| 上半年
| 市政府机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
学校
| 2
| 制定出台普通高等院校合理用能指南
| 上半年
|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
3
| 研究制订中小学合理用能指南
| 年内
|
医院
| 4
| 制定出台医院合理用能指南
| 上半年
|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
星级饭店
| 5
| 制定出台星级饭店合理用能指南
| 上半年
| 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
6
| 研究制订星级饭店用能定额标准
| 年内
|
商业设施
| 7
| 制定出台大型商业设施合理用能指南
| 上半年
|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
|
8
| 研究制订大型商业设施用能定额标准
| 年内
|
(三)制定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能耗标准。根据本市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在建筑围护结构、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组织制定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对墙体厚度、窗墙比、建筑材料、遮阳、隔热和保温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表4: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能耗标准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1
| 研究制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年内
| 市建设交通委等
|
2
| 修订出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年内
|
3
|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前期研究
| 年内
|
4
| 研究制订建筑工程施工能耗限额标准年内
| 年内
|
(四)制定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限额标准和合理用能指南。制定出台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能耗限额标准和轨道交通企业合理用能指南,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标准框架体系及其他相关能耗限额标准等。
表5: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限额标准和合理用能指南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1
| 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标准框架体系
| 年内
|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
2
| 研究制订港口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限额标准
|
3
| 研究制订营业性海运船舶燃料消耗限额标准
|
4
| 开展民航运输企业燃料消耗限额前期研究
| 年内
|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
|
5
| 制定出台出租汽车能耗限额标准
| 年内
| 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
6
| 制定出台公共汽车能耗限额标准
| 年内
|
7
| 制定出台轨道交通企业合理用能指南
| 年内
|
8
| 开展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汽车燃料消耗限额前期研究
| 年内
|
(五)加强本市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完善节能标准化服务平台,开展节能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和达标对标行动,做好国家以及本市节能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对节能标准的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
表6:能效达标对标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总体推进和综合协调
| 1
| 制定出台强化节能标准制定和能效达标对标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
| 上半年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等
|
宣传培训
| 2
| 做好国家已出台的27项、本市已出台的8项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 上半年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
|
3
| 做好年内新出台的各项节能标准和指南等宣传和培训,推进标准化示范示点
| 年内
|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
开展能效达标检查
| 4
| 对照已出台能耗限额和定额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用能单位开展自查、整改达标等活动,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以惩处
| 年内
|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质量技监局、市节能监察中心
|
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 5
| 对工业、建筑、交通以及政府机关、大型商场、旅游饭店、医院、学校等用能领域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树立若干能效对标示范企业
| 年内
|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等
|
三、扎实推进能源审计工作,切实挖掘节能潜力
全面开展能源审计。对重点用能单位存在未完成上年度节能目标、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等情形的,要责令实施能源审计。继续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推进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对“十一五”期间未开展能源审计的,制订实施强制能源审计计划;对已经启动但尚未结束的能源审计项目,要加快完成;对已经完成的审计项目,要严把能源审计报告的质量关,切实挖掘节能潜力,加强督促整改。
表7:推进能源审计及整改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和单位
|
规章制度
| 1
| 研究制订《上海市能源审计管理办法》
| 年内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等
|
工业及电信企业能源审计
| 2
| 组织推进80家年耗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 上半年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
3
| 组织推进上海电信、移动、联通、东方有线、信息管线等5大电信行业公司能源审计工作
|
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能源审计
| 4
| 完成11家政府机关组成的市机关系统部分办公建筑能源审计
| 一季度
| 市政府机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
5
| 完成21家医院组成的69幢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 一季度
| 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
6
| 完成17所高校组成的177幢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 上半年
| 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
7
| 完成10家商业企业组成的10幢大型商业设施能源审计
| 一季度
| 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
8
| 完成19家旅游饭店组成的19幢大型旅游饭店建筑能源审计
| 一季度
| 市旅游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
9
| 新推进120幢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能源审计
| 年内
| 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交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
| 10
| 针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特点,探索与其相适应的能源审计方法,选择部分交通重点用能单位试点开展能源审计
| 年内
|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
|
督促整改落实
| 11
| 根据能源审计结果,挖掘用能单位节能潜力、实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推动实施100项左右技术改造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
| 全年
|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