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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府发〔201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十一五”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提出的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如期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26%和15%的减排目标超额完成。

  虽然本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但面对“十二五”节能减排严峻形势,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压力仍然很大。产业结构偏重的格局仍然没有根本改变,节能减排推进难度逐年加大,各领域进展还不平衡,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层面也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从能源消耗情况看,由于工业用能延续2010年恢复性增长的惯性,建筑用能、交通用能和居民生活用能的持续刚性增长需求,2011年能源消费增幅仍将明显上升。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情况看,因经济社会发展加速、人口快速增加等因素,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本市能否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创新的突破年。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全市上下要统一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放大世博后续效应,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贯穿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各环节,率先走出一条适合特大城市特点的科学发展之路。根据国家对“十二五”做好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发展等的要求,现制定上海市201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一是强化依法节能减排,夯实基础工作,为实现“十二五”发展转型起好步。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和政策。尤其要进一步健全节能地方标准体系,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实施更严格的能评和环评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二是大力推进能源审计,着力发掘潜力,切实提高能效。将能源审计作为摸清能耗家底、找准节能方向的基础,督促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从制度上规范能源审计,确保能源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序实施。

  三是改革体制机制性障碍,多管齐下,系统推进节能减排。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人口增量,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量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持续发展之路。

  (二)工作目标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3.6%左右,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3.6%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为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开好局。

  表1:2011年全市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全市及各领域

  节能减排目标

  责任部门

  节能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下降3.6%左右,能耗增量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及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下降3.6%以上

  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6%,能耗增量控制在270万吨标准煤左右

  市经济信息化委

  交通运输业

  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有所下降,能耗增量控制在150万吨标准煤左右

  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交通港口局

  建筑施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

  市建设交通委

  商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5%

  市商务委

  旅游饭店业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市旅游局

  公共机构

  市级机关

  能耗总量下降4%左右

  市政府机管局

  教育系统

  生均能耗力争有所下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得到控制

  市教委、市政府机管局

  卫生系统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

  市卫生局、市政府机管局

  其他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有所下降,能耗总量得到控制

  市政府机管局会同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

  金融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有所下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得到控制

  市金融办

  电信业

  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均有所下降

  市经济信息化委

  减排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下降2%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下降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下降2%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

  氨氮排放量

  下降2%


  注:1.有多个部门为责任部门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下同。
  2.各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均指列入“十二五”考核统计口径内数字,非全行业指标。其中,市级机关本年度仍按“十一五”考核统计口径计算。
  二、强化地方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能效达标对标工程
  (一)制定工业类相关高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和运行管理标准等。在石化、化工、金属热加工、有色金属、建材、汽车、轻纺等年总能耗超过100万吨标准煤的行业中,选择30个左右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或用能设备,如乙烯、轮胎、玻璃、铝合金板箔挤压型材、热泵制冷机组和化纤、针织布等,制定出台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或经济运行强制性地方标准。推进制定和实施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从源头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
  表2:工业类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运行管理等标准

  类别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1

  制定出台玻璃钢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

  制定出台钢化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3

  制定出台黑色锻件加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4

  制定出台黑色铸件加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5

  制定出台铝合金挤压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6

  制定出台铝及铝合金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7

  制定出台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造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8

  制定出台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9

  制定出台再生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0

  制定出台铜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1

  制定出台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2

  制定出台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3

  制定出台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4

  制定出台塑料薄膜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5

  制定出台涤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6

  制定出台非织造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7

  制定出台印染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8

  制定出台电力电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19

  制定出台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0

  制定出台机制纸及纸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1

  制定出台岩矿棉保温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2

  制定出台磨细矿粉和粉煤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3

  制定出台自来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4

  制定出台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5

  制定出台热处理加工工序单位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6

  制定出台数据中心机房单位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27

  研究制订通信行业单位信息流量能源消耗限额

  年内

  运行管理标准

  28

  制定出台上海市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年内

  29

  制定出台上海市能效对标管理导则

  年内

  30

  制定出台锅炉系统、电机系统、空气压缩机系统等高耗能设备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年内

  31

  研究制订节能领域管理、方法、检测和评估等标准

  年内

  其他标准

  32

  研究制订重点用能产品和设备能效等级标准

  年内

  33

  研究制订脱硫石膏等循环经济管理标准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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