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具体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部署,落实征地安置补偿的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指导各地做好报批工作。修订完善《江苏省土地储备办法》。加强土地储备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重点检查土地储备融资风险状况。研究出台《江苏省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办法》,为土地市场健康运行提供政策保障。加快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转让网上交易和监管,抓紧建设省矿业权交易机构并投入运行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地方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具体任务: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自查。开展耕地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全省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国土资源调研工作,积极为中心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在全省建立国土资源基层观测点,重点围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沿海开发、实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改进工业用地取得方式、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开展调研并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大力度,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策划,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活动,运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在厅网站开展“双保工程”在线访谈活动,邀请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双保工程”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交流“双保工程”经验和工作动态。
四、工作要求
“双保行动”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在2011年行动中,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任务。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
(二)落实目标任务。省厅把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作为厅对各市局和各处(室、局)、有关直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及时将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拟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衔接,主动做好工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性成果。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6月、12月中旬前分别形成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半年、全年工作报告上报厅双保办公室。
(四)建立激励机制。2011年年底前,开展部和省“双保工程”年度成效显著单位推选活动,并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土地执法等情况纳入考核标准,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将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工作中予以倾斜。
附件: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实施(参与)单位 | 工作目标 |
1 | 中心任务 | 服务转型升级 | 健全土地管理形势监测、分析工作机制 | 调控处 | 省厅及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每季度形成形势分析报告;针对形势分析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配合部完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调整。 |
2 | 完善“点供”办法 | 规划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研究实行省与市县配套计划安排方式。 |
3 |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 | 规划处、利用处、执法局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 |
4 | 设立调结构、促转变示范点 | 利用处、规划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总结推广2-3个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的示范点 |
5 | 规范土地整治 | 开展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 | 耕保处、省土地整理中心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完成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开展省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 |
6 |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 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规划院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
7 | 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 | 规划处、耕保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区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
8 | 服务改善民生 | 积极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 | 利用处、 规划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
9 | 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 | 耕保处、法规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适时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补偿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
10 | 开展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 | 利用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建立完善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
11 | 专项工作 | 集约用地 | 提高产业用地准入门槛 | 利用处、法规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加强建设用地的前置审查,修订完成《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 |
12 | 开展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 利用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向社会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协助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 |
13 | 开展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 | 利用处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组织开展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工作。 |
14 | 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 创建活动办公室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达标活动。 |
15 | 专项工作 | 执法监管 | 配合开展土地例行督察 | 执法局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组织开展相关配合工作。 |
16 |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 执法局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的相关工作。 |
17 | 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 | 执法局 |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 | 完善违法用地发现报告制度;实行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县;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 |
18 | 制度改革 | 征地安置补偿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