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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11〕115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决策部署,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机制创新,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经济调控目标,将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效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坚持开源节流、量质并重,把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耕地保护机制创新,确保全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主要目标:

  (1)积极贯彻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2)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补偿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3)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范有序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础平台,为工业化、城市化拓展用地空间。

  (4)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开展开发区和重点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提高考核结果在年度计划分配中的权重。

  (5)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力争实现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零约谈、零问责”目标,继续开展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

  (6)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进行探索改革并形成政策成果,进一步破解国土资源发展难题。

  三、工作内容

  “双保工程” 2011年行动在扎实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凝聚全系统力量完成重点任务;突出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在年底前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工作部署方面,以服务转型升级、规范土地整治和服务改善民生为中心任务,以专项工作为重点,以策应工作为支撑,加强重点工作和制度改革、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任务目标有效落实。

  (一) 中心任务

  1、服务转型升级。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完善“点供”办法,重点保障省以上核准的重大项目,对“点供”项目实行省与市县配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省级独立选址项目计划。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前置审查,提高产业项目用地的准入门槛,修订完成《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对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等前期工作论证,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深入开展开发区和重点区域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提高考核结果在年度计划分配中的权重。制订和完善各类开发区升级、扩区、调整的标准,为各类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供政策依据。

  2、规范土地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积极稳健、科学有序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严格落实部省协议要求,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推进,按时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将试点项目建成全国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修订完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体系,开展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情况的自查和总结工作。认真总结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经验,逐步扩大范围。

  3、服务改善民生。积极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对未按规定落实计划的,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公告发布。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的处置工作,对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单位和个人,将纳入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提高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并建立征地补偿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早日惠及群众。

  (二)专项行动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工作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地方政府、部门及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具体任务:完成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工作。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会同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筛选培育一批调结构、促转变的示范点,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2、执法监管专项工作。工作目标:着力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健全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查处整改土地违规违法问题,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具体任务: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我省的土地例行督察,监督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战略和土地管理政策,对督察中提出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认真贯彻《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重点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继续开展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加大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县”的督导检查,有效策应整改查处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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