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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函〔2011〕688号,下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拍卖企业年度监督核查工作,各企业要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材料(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7-408窗口受理(地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电话: 38920460)。
  各拍卖企业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材料要求顺序编排,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不符合要求的,我委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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