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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和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印刷质量检测认定的通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和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印刷质量检测认定的通知
(渝新出印〔2010〕17号)


各出版社、各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材、教辅及报刊等出版物印刷装订质量的监管,我局决定对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及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进行质量检测认定。检测认定结果是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企业年度核验的主要条件之一,请相关印刷企业高度重视产品送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检范围

  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非本版图书及2010年度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均属于送检范围。

  二、送检产品

  各出版社负责送检本单位出版、租型的产品;

  各印刷企业负责送检本厂承印的以下产品:①外地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含图书,教材、教辅);②报纸;③期刊;④连续性内部资料。

  三、送检数量

  教材、教辅和图书每品种送样1册;

  报纸每品种送样连续出版的5期;

  期刊每品种送样两期(上下半年各选送一期,其中年刊为一期);

  连续性内部资料,报型为每品种连续出版的5期,刊型为每品种一期。

  四、工作要求

  为严格规范检测认定程序,力求检测认定结果客观公正,特重申以下要求:

  1.参检样书应按时送达。规定时间之前收取的样书,由专人负责盖戳标识,未见戳记的样书均不在检测认定之列。

  2.样书的发放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3.评审分三个层次:各质检专家初审;小组组长复核后评判优质品等次及合格等次;终审组对所有样书分三个类别(优质品、合格品、不合格品)进行终评。每个评审层次都由相关责任人标注质量意见并签名。

  各质检专家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即免去违纪者质检专家的资格,并取消其所在单位推荐专家的权利。

  五、其它事项

  1.各出版社将本单位的送检产品,于报到当日送工作地点;各印刷企业于10月15日前将送检产品送至我局印刷管理处(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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