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提交材料准确完整。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所要提交的材料应包括:1、审批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核准制项目的核准文件、备案制项目的备案文件或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要加盖项目法人单位印章);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确认申请表》一份;3、限额以下技术改造内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一式五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清单一份(加盖项目法人单位印章);4、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加盖项目法人单位印章);5、五类企业的证明文件(只对外商投资企业);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报告编写要符合规范性、完整性,报告样式见附件,其中产品方案章节要侧重描述项目产品及其特性、用途、符合鼓励类条目等,技术方案章节要侧重描述设备选型、工艺流程等;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一式二份。
四、认真执行办理流程。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先由企业提出申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县级市(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具上报文,在收到企业完整申报材料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确认。其中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由我委出具上报文供企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确认书或登记证明;限额以下的技术改造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由我委出具确认书或登记证明,供企业到海关部门办理免税手续。确认书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如确需对确认书内容进行调整的,申请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按有关规定向我委提出申请。
附件: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参考版本)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参考版本)
一、总论
(一)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二、市场预测
(一)项目产品及市场供需分析
(二)产品目标市场分析
(三)市场竞争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