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报送出版物样本的通知
(渝新出文〔2010〕91号)
各出版单位:
审读出版物样本是出版管理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出版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1991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重申
《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报纸样本办法》的通知”(〔91〕新出图字第990号)。2010年9月,市新闻出版局下发了《重庆市出版物审读办法》(渝新出文〔2010〕71号)。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及市局的有关规定,本市辖区内各出版单位要在出版物出版后及时向市新闻出版局委托审读的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测中心)报送样书、样盘、样带和样报、样刊(含电子版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规定中所指出版物是具有国家批准正式版号的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及音像出版物,以及连续性内部资料、非连续性内部资料。
2、我局所属各出版单位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图书、期刊、连续性内部资料、非连续性内部资料、电子及音像等出版物出版之日起10天内(电子版本2天内发送至cqshendu@126.com)通过邮寄或直接报送样本到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报纸要在出版之日起2天内报送(以邮寄日期为准)。2010年1-11月30日前出版、且尚未报送的各种出版物样本,请于2010年11月底前以电子版一次性报送。
各单位报送出版物样本的同时,应填写一式二联《缴送样品清单》。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核收样本后,在清单第一联上签字和盖章,并返回出版单位,以备查验。
3、各出版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出版物样本报送工作,按照规定报送出版物样本,并指派专人负责样本报送工作。
4、市局将加强对出版单位出版物样本报送工作的监督、管理,适当时候以通报形式,公布各出版单位执行出版物样本报送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按规定报送样本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5、报送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5号米兰街水星大厦B座北翼厂房3楼2号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
邮编:401121
邮箱:cqshendu@126.com
联系人:杨文戈 刘晓珂 杨阳
联系电话:023-63066162 023-63066866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报送样品清单
出版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