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年度核验或注销登记的,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收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年检要求
(一)各局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要仔细核对、统计和整理有关行业发展数据,摸清行业基本情况,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发行单位及地区行业数据库。
(三)要把本次年检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出字〔2010〕520号)的要求,严把准入关,坚持网络发行单位(简称“网店”)审批制度和实名注册、证照公示制度,对所辖区域内网店进行摸底排查。
(四)有乡镇设置的区县局还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村发行网点情况专项调研,在全面普查基础上,摸清底数,分析本地区农村发行网点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并将有关数据填入《201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五)年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我局提交详实的本辖区年检工作总结,总结中除反映本辖区2010年度发行业的基本状况(发行单位数量、结构,行业总资产、销售总收入、利润总额、纳税等情况),还应包括所辖区域内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包括书友会、读者俱乐部)在数量和结构上发生的新变化、出版物市场呈现的新特点以及年检工作中的新做法和新经验等内容。同时上报填写完毕的: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201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2)《2011年重庆市出版物发行经营单位名录》(见附件3);
(3)《 2011年重庆市出版物发行经营单位缓验名录》(见附件4);
(4)《 2011年重庆市出版物发行经营单位注销名录》(见附件5);
(5)《2011年度重庆市区县出版物发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上述材料务必于2011年3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局发行处。
请各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11年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7502651、67503656〔传真〕
联 系 人:陈果 万念平
电子邮件:zgcqfx@163.com
QQ:635407045 449288547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省份: 单位盖章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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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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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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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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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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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电话
| | 总经理姓名
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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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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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划√可多选)
| 国有或国有控股□ 新华书店系统□ 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 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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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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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总额(万元)
| (外资企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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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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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销售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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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
|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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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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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划√可多选)
| 总发行企业□ 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 全国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
网上书店□ 区域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 读者俱乐部□ 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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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员资质
| 初级发行员 名 中级发行员 名 高级发行员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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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地址及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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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书城
| 书城名称、营业面积(平方米)、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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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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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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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缴税金(含所得税)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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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点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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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销售环节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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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销售额(万元)
| 销售册数(万册、张、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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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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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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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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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网络交易销售额:
| 其中网络交易销售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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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分类销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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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销售额(万元)
| 销售册数(万册、张、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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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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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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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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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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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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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获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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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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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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