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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等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等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3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要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0年9月份开始陆续向纳税人发售新版普通发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税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1601号)函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销售新版普通发票发票工本费标准为:

发票名称

发票样式

编码

工本费标准

通用机打发票

折式

176002010

每份0.2元

通用机打发票

卷式(每卷100份)

176002011

每卷17.3元

通用手工发票

订本式(每本50份)

176002012

每本6.8元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折式

176002013

每份0.85元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折式

176002014

每份0.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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