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市内各有关出版物发行单位:
为贯彻落实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0〕523号)精神,全面了解我市发行业状况,加强对出版物发行单位管理,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打好实施“十二五”规划基础,推动发行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1年度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领取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总发行企业、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上书店,以及规模化经营的零售发行企业,均属本次年检对象。
二、年检时间
2011年1~3月。其中,2011年1月1日~2月20日为材料准备、报送阶段;2011年2月21日~3月31日,为核验、总结阶段。
三、年检内容
(一)检查2010年度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
(二)按照《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设立发行机构的条件逐一对照检查是否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了解2010年度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凡参加年检的经营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总发行企业,须按照本单位2010年度实际情况填写《201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见附件)并撰写自查报告;同时登陆新闻出版总署年检网(www.gapp.gov.cn),填报数据表格生成回执。于2010年2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填写完毕的纸质《201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和网检回执一并报送我局发行处,待我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