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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供蔬菜基地改造。主要以洛龙区和偃师市为重点,今年将全面完成老菜田升级改造任务。

  3.县级蔬菜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县级蔬菜基地建设步伐,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发展蔬菜。

  三、建设标准

  1.新基地建设标准:(1)交通便利,运输方便。(2)规模发展,集中连片(市供基地面积不低于200亩)。(3)基础设施配套,周年均衡生产。(4)档案资料齐全,生产管理规范。

  2.老基地改造标准:(1)生产道路畅通,井渠运行正常。(2)完善档案资料,生产管理规范。

  3.新建和改造的蔬菜基地要达到无公害标准:有省级法定部门颁发的基地认定证书、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有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有完善的原始生产记录、有醒目的基地建设标志。

  4.基地检测室标准:有检测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操作规程、有检测设备、有标牌标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是福民惠民的实事之一。各县(市、区)必须高度重视,并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3月底前要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市供蔬菜基地建设纳入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

  2.搞好规划布局。各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制订实施方案,出台扶持政策。

  3.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今年拿出2000万元扶持蔬菜产业发展,其中1500万元用于市供蔬菜基地建设,500万元用于蔬菜储备体系建设和特殊时期平抑蔬菜价格。新建日光温室每栋(占地667平方米)补贴5000元;新建塑料大棚每个(占地667平方米)补贴1000元;露地蔬菜每亩补贴40元;新打机井平原地区每眼补贴0.5万元,丘陵地区每眼补贴2.5万元;菜田主干道硬化每米补贴60元;水渠硬化或地埋管道每米补贴15元;修复日光温室每栋(占地667平方米)补贴1000元;修复塑料大棚每个(占地667平方米)补贴600元;修复机井每眼补贴3000元。上述补贴资金,市财政承担2/3,县(市、区)财政承担1/3。并列出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小额贷款贴息、蔬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以及无公害蔬菜基地检测室建设等。县级蔬菜基地建设补贴标准,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4.抓好科技推广。要加大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蔬菜种植水平。要积极引进、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提高蔬菜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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