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政府国资委:牵头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起草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计划;联系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收集中央企业主业发展、投资方向和产业布局等信息;推荐、协调、推动全市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收集、整理、编印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介绍;按照出资人职责要求,对市管企业合作项目审核把关;策划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等活动;汇总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此次前期对接工作,市政府国资委负责与国机集团、中建材、中钢、中国化工、中铝、中冶科工及其在洛企业沟通、对接相关项目和拟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起草等工作;对我市与中央企业已签约的合作项目,市政府国资委要跟踪服务到位,争取项目尽快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相关企业、院所配合各有关单位将《河南省2011年拟与中央企业合作洽谈、签约和开工项目(进展)情况表》、《中央驻豫单位2011年拟与河南省合作洽谈、签约和开工项目(进展)情况表》电子版于3月底前报市政府国资委(联系电话:63932040,电子邮箱:lysyqb@163.com)。
6.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为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合作中的融资问题。
7.6月初,市领导与相关中央企业负责人会面,确定相关合作项目及《合作框架协议》的最终文本并报省政府国资委。具体行程由宜阳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按照工作分工负责联系安排,各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配合。
(三)重点活动参与阶段(7月底左右)。参加河南省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及河南省百强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洽谈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交流打好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与中央企业合作是我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重大。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为组长,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的洛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工作,组织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3932040,联系人:李红伟),由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侯建尚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