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认真做好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和“十二五”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工作,为“十二五”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为保证“十二五”时期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市园林局、规划局要密切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洛阳市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纲要)》,认真做好《洛阳市城区十二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为我市“十二五”园林绿化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
2011年,市园林局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每5年进行一次普查”的规定,对我市的园林绿化现状进行普查,为编制《洛阳市城区十二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修编洛阳市四期总规绿地系统规划提供基础资料,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八)强化管理,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今年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方案的论证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每一项园林绿化工程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完成,打造一批景观精品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园林绿化水平,树立洛阳美丽形象。二是市园林局要按照国家不同类型绿地的设计规范和《洛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重点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绿化指标的落实和绿化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要依据《
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公园广场达标标准》、《河南省道路绿化达标标准》、《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标准》、《洛阳市园林局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洛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标准》等绿化法规、规范、标准,对城市公园、广场、道路、单位庭院、居住区进行建设和管理,努力实现达标,不断提升城市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学、宜业、宜游城市,促进洛阳经济社会发展,争创“河南省宜居城市”。四是市、县(区)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积极做好绿化工程和绿地管理中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组织管理等工作,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园林绿地的绿化效果不断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2011年度绿化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和绿化目标的顺利实现,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做好绿化法规宣传与绿化执法监察工作,促进城市绿化和依法治绿工作顺利开展
1.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搞好园林绿化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是各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或开辟专题,大力宣传各项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和城市绿化对节能减排和改善发展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意义,报道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成果和依法治绿的成功经验,引导市民爱绿护绿,倡导低碳生活,为城市绿化工作和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由市园林局组织,各城市区参加,在牡丹广场、周王城广场、青年宫广场、王城公园、洛浦公园东西大门等处开展升气球、挂横幅、制作展板的绿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园林绿化法规和城市绿化的重要意义;三是组织一次园林绿化法规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