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积极开展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活动。园林系统要对所属廊架进行绿化,完成洛浦公园中段迎水坡爬藤植物补种任务,并积极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在围墙、栅栏、廊架、桥体种植爬藤攀缘植物,进行立体绿化。力争结合新、改、扩建楼房工程,设计、建设屋顶花园。2011年,每个县(市、区)要完成3-5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此项任务纳入年度绿化目标考核,完不成此项任务或标准低、质量差的县(市、区),取消年度绿化评先资格。
(五)加大绿化达标、“创建星级公园”和“创园”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增强对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城区)、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小区)、达标公园(广场)、达标道路、省星级公园、国家重点公园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创园”、“达标”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创园”、“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单位和群众大力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完善基础设施和绿化体系,提高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使“创园”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市园林局要抓好《洛阳市城乡环境创优150天集中整治活动方案》中有关园林绿地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对广场、公园、绿地内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清理园林、绿地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对园林、绿地中相关设施进行景观提升,营造清新、自然、幽静的城市绿色空间。引入社会力量,走市场化的路子,以隋唐植物园、洛浦公园等服务设施提升为重点,实施园林绿地功能改造提升,科学设置服务项目,丰富园林绿地的功能,提升服务品位档次,在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多元化需求的同时,创建达标公园、达标道路、达标广场、星级(重点)公园。
2011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为申报验收成功创造条件,争取创建星级公园3个、达标广场3个、达标道路6条。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把社区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绿化的重点工作继续抓好,切实抓出成效。要按照《
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和《洛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标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暨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社区小区、单位庭院绿化进行规划和建设,努力实现小区、单位绿化达标,争创省、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履行绿化审批程序,确保绿化指标的落实,保证居住环境质量。未同步进行绿化建设及绿化不达标的新建小区,要按照“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两平方米”的规定进行绿化配套建设。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园林局要共同做好绿化配套建设项目的审核与验收工作。
(六)继续抓好生态型、节约型园林建设工作,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
要树立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园林的思想,改变当前绿化建设中存在的反生态、乱铺张的倾向。在园林绿地建设中,要坚持植物造景、生态建园的原则,注重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功能,在植物配置上要做到乔、灌、花、草、藤合理搭配,实现复合层次的绿色覆盖,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的绿视率和生态效果。在节约型园林建设中,要从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等环节抓起,以采用中水利用、微喷滴灌和低能、低耗、低碳等新材料、新技术为手段,以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为目的,做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节力,使资源与能源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