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商务局、城管局
2.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活动
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为核心,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杠杆,构建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无锡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领域信用评定标准及规范,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全市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单位电子档案,及时组织更新本地食品企业基本信息、分等评级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二是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应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渠道依法及时发布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分级(水平)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要组织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以企业信用水平及生产经营状况为依据,在各食品环节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市农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3.深入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和经营者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参与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发展群众监督队伍。聘请广大市民、社区群众为食品安全监督员,通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硬件,组织群众监督员对身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三是有效处置投诉举报。加强对食品安全类举报投诉的有效分办,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切实解决当前环节监管条件下群众投诉难的问题。同时,认真处理食品安全各类举报投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苗头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达到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市农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三)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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