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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发展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发展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桂政发〔20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我区各级和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发展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5〕14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南宁市人民政府等20个2009年度全区发展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奖金由自治区产业主管部门从部门预算安排并下拨至获奖的市、县(市、区)相应的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市、县(市、区)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03号)要求提出分配、使用方案,分别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希望各获奖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为发展我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做出新的贡献。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兴优势产业的要求,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推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附件:2009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奖获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奖获奖名单

  一、优质粮

  南宁市人民政府

  永福县人民政府

  柳江县人民政府

  二、桑蚕

  来宾市人民政府

  象州县人民政府

  三、食用菌

  宜州市人民政府

  柳城县人民政府

  武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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