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和为人大常委会履职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制度,加强对《
湖北省信访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和检查,加大对重复来信来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6.把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关重大事项,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善于将省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17.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和提出议案建议情况,精心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起草和审议,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密切代表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8.认真督办落实代表议案和建议。把代表议案和建议与常委会的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完善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的交办、办理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与协调,继续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定期现场督办等方式,提高办理质量。
19.继续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走访,了解代表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为代表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做好前期准备。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20.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执行《
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把好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关,促使受任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障我省地方国家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五、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
21.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部署安排,加大对新修改的选举法、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和联系,严格按照法律和新修订的《
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妥善处理人大代表选举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