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6:专栏6: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略)
第七章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落实基础设施优先发展的战略,建立环网相联、快捷畅通的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构筑高起点的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城市保障体系,完善城市抗灾工程系统建设,努力创建国家基础设施达标城市。
第一节 交通基础设施
不断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强化城市对外交通功能,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支撑县域经济、旅游产业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断头路、路网连通路及革命老区道路改造建设,完成区域路网连通体系。加快城市出口公路及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建设,推进绕城高速以外的环形路网建设,完善支撑“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的路网体系。推进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加快机场扩建及松花江水运航道、港口建设;加快哈西客站、哈西公路客运枢纽站、南岗公路客运枢纽站(扩建)等重大交通枢纽工程建设,实施不同运输方式的旅客“零距离”换乘目标。到2015年,城市道路长度达到1500公里,道路面积达到312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8.5平方米,道路完好率95%。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交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支持更新使用大运量节能环保型公交车辆,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运行能力,开辟专用公交通道100公里,提高公交车辆运行速度,在市区主要街路,形成以大运量节能环保型公交车辆为主体的运力格局。加快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启动地铁2、3号线。积极谋划市区至平房、至太平空港、至阿城的地面轨道交通系统。改善中心城区地面静态交通,发挥原有地下停车设施功能,积极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优化交通组织,提高交通管理能力,合理制定和利用交通政策,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到2015年,公交运营车辆达到5350标台。公交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平均运送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85%以上,公交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第二节 供排水设施
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饮用水质为目标,合理利用地表和地下水源。加快输配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加快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和内河治理项目建设,解决城市排水、沿江及内河的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的生活环境和生态质量。加强磨盘山、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城市居民饮水安全。到2015年,城市供水能力达到15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70万立方米/日,处理率达到95%。
第三节 供电供热供气设施
在主城区加大实施电力网线入地工程力度,加快分支供电线路改造,推进哈尔滨市城区电网系统现代化、标准化。平衡天然气供需规模,完善设施建设,保障供气安全。加快哈平南、滨江、哈热六期等热电联产项目及热力管网建设。到2015年,市区居民用户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2%以上,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提高供热保障水平。
第四节 园林绿地建设
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重点绿化松北、平房、阿城区及利民、群力、哈西新区等区域,挖掘防护绿地、城区内河、湿地、滩涂等生态绿地资源,城区新增绿地面积2000公顷,新植树木350万株,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6万公顷,绿地面积达到1.5万公顷,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461公顷,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确保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等指标达到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第五节 城市抗灾工程系统
建设江南、江北堤防等防洪设施,提升哈尔滨的防洪标准。构建适于避灾、抗灾、救灾和防灾的城市防灾疏散空间单元结构布局,重点建设固定、中心防灾避难疏散场所,建设紧急避难疏散场所831处以及防灾避难疏散通道,形成完备的防灾疏散空间体系。加强救灾应急队伍、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等工作体系建设,启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图片7:专栏7: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略)
第八章 强化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强化节能减排,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型城市,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把哈尔滨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到2015年,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6%左右,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5%和15%,森林覆盖率达到46%。
第一节 节能减排
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严格问责。全面实施“上大压小”、“等量淘汰”、“以大代小”等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全面开展规划环评,从严控制排污量较大建设项目和松花江沿线工业项目。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对重污染落后产能企业提高信贷风险等级,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排污费等限制措施,加快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产业淘汰退出步伐。
大力推广节约能源和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扩大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加快小锅炉并网改造。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节能服务信誉好、拥有自主创新节能技术和取得良好业绩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加大水泥、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火电机组低氮燃烧和2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严格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强企业污染减排的监督管理,强化治理和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彻底消除排污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因素,减少污染排放和危害。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5天。
第二节 资源节约利用
全面推进节水、节地、节材及重要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管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完善节水管理机制,严格用水定额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水价调节机制,鼓励节约用水、重复用水。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加大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力度。切实落实“批项目、核土地”制度,从严从紧利用好土地指标,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和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园区。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重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指标要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主要矿产资源区县乱挖滥采等严重浪费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和生态景观的现象。推进“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及农村秸秆和粪便的综合利用工作,初步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第三节 循环经济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重点领域和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建设以城市社区和乡村分类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重点建设双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区,推动阿城区、宾西开发区钢铁、水泥等产业循环化发展,促进巴彦等农业大县玉米、生猪、肉牛等循环产业链的形成。实施粉煤灰深加工、秸秆循环经济示范、再生能源焚烧发电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
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动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进程,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体系。争取到2015年,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00处,年处理畜禽粪便量达到120万吨;新建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厂50处,年生产固体成型燃料能力达到100万吨,消化农作物秸秆120万吨。
第四节 建设低碳城市
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增加碳汇等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确定我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积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鼓励低碳生活方式和行为,推广使用低碳产品,弘扬低碳生活理念。
第五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建设百里生态长廊。把握哈尔滨市建设国家级水生态试点的机遇,实施《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百里生态长廊总体规划》,构建“纵向-横向-竖向-时间”四维连通的河流廊道,恢复廊道稳定、连续、近自然的生态系统。加快松北灌排体系等松花江北岸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形成“松江湿地、北国水城”新景观。以仿自然模式,加快推进“三沟一河”综合整治开发,把何家沟、马家沟、信义沟、阿什河打造成为哈尔滨景观河和生态廊道。
加强限制类生态功能区恢复建设。加大对五常、尚志、方正、通河、延寿、木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投入力度,增强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功能,发挥森林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保护珍贵野生种质资源,维护生物物种多样性,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对禁止开发区域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强化松花江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容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和清洁生产审核,松花江出境断面达到三类水体环境功能标准。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拆炉并网、机动车双燃料改造、黄标车淘汰进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从严新车落户和外地车转入环保标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态乡镇和村屯比例。强化环境执法,大力推广环保技术,完善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察、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