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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法发〔2011〕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哈尔滨市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市政府“政风建设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本方案。
  一、评查目的
  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查找和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我市新战略实施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评查组织机关及责任分工
  评查按照分级和归口组织的原则进行分工。
  市政府法制办代表市政府,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检式评查。
  市直部门法制机构代表本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行评查。
  各区、县(市)政府法制部门代表本级政府,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及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行评查。
  三、评查范围、数量
  2011年度案卷评查范围,自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9月末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将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
  各区、县(市)政府自行评查案卷不少于100本(其中评查行政许可案卷不少于40本)。市直部门自行评查案卷数量:对于案卷总数多于200本的,评查数量不少于60本;对于案卷总数少于200本的,评查数量不少于30本(案卷数量少于30本的,全部评查)。市政府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开展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抽检评查不少于600本。
  四、评查内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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