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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4、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支持一批重点企业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由质监局负责)

  5、加强省市联动。加强对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机械装备、现代农业和生物医药等重要领域和产业的调研,组织产业内龙头企业、重点企业联合申报省级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和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力争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获取一批核心知识产权,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四)实施科技保障民生提升工程,加大公益性社会科技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强健康医疗、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的研发和应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展。
  1、加大公共卫生与健康保障投入。重点推广应用常见病、多发病社区预防、早期诊治和康复技术,重大传染病(AIDS、病毒性肝炎、流感、结核病等)的监测、防治技术,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推广应用食品安全中跨部门关键污染物监测点与网络、预警和食品污染应急处理技术体系,主要食品化学污染物检测基本数据库,食品和生物污染的监测预警、检验鉴定、防治疫苗与药物、污染消除、应急处置等技术和装备。重点研究开发食品中农药与兽(渔)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环境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生物毒素、违禁化学品、食源性疾病和人兽共患病病原体的监测、监控、溯源关键技术与仪器设备,心脑血管、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检、干预和防治关键技术。(由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注重公共安全领域的研究。围绕公共安全,研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等关键技术,构筑我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开展消防先进技术,重大灾害事故监测、预警、防治,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分析处理技术,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污染溯源管理系统技术,完善安全标准,有效控制食品、药品和生物安全。(由公安局、安监局、商贸服务业局、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以内河治理为核心,大力推广应用污水治理已取得的科技成果,重点开展流域、区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的研究,研究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技术;开发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技术与工程示范,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促进低碳技术的应用,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的关键技术。(由环保局、经委、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4、推进科技强警工作。建设公安信息化网络、通信、运行保障与信息共享技术体系。重点推广应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移动信息查询系统、警用无线指挥调度平台、公安图像传输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系统、公安指挥系统、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平台、指纹自动比对信息管理系统、交通管理信息公共查询平台、动态巡逻防控网络管理应用系统、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由公安局负责)

  5、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福州”,建设完善的宽带、移动高速、多媒体城域网,推动“三网融合”。大力推进城市管理资源的数字化和有效共享,重点建设和完善城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城市各专业管理系统协同运作,对城市空间和对象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数字化和网格化管理,增强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综合监管能力,推动政府管理创新,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福州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由数字办、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五)实施两岸科技融合提升工程,充分发挥近台省会港口城市优势,加强与台湾的科技融合和产业对接,为榕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创造新增长空间。
  1、积极推动榕台高新技术产业对接。抓住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机遇,促进榕台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光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等领域先进制造业和软件动漫游戏产业的深入对接。大力引进台湾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和配套产业,密切跟踪台湾相关产业的发展和转移的最新动向,进一步完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链。承接台湾新兴产业转移方面要在做大新能源与环保产业、软件和生物技术产业上下真功夫,要引进台湾龙头企业,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为榕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创造新增长空间。建设海峡两岸主导产业基础信息的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产业信息服务。(由经委、台办、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铺设对台多层次科技合作通道。着力打造榕台经贸互动的科技支撑平台,重点推进两地在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和中草药、高优现代农业技术等领域的合作,承接台湾优势科技产业西移。创建台资科技企业服务平台,以技术服务合作为切入点,推动两地在技术成果交易、专利技术转让、专利代理人考试、创业投资基金等方面实现无障碍流通。依托闽台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在为两岸企业专利实施、加快产业升级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先行先试。推动台湾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来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机构或研究分支机构,构筑两岸研发资源集中区,扶持在榕台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由科技局、台办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深化榕台农业科技和信息的交流合作。加快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推进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连江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等一批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加快榕台农业产业对接,吸引台湾农业资金,积极培育榕台合作企业,规范引进、示范推广台湾先进适用农业技术、优良种苗、设备和管理经验,大力引进引导台商投资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观光农业等产业,积极拓展合作平台。加强榕台信息合作,建立榕台农业科普信息、商业信息交流平台,逐步实现两地农业商业信息联网;促进农业的对外开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由农办、农业局、海洋渔业局、台办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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