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工作效率情况。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及业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是否及时,限时办结、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等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行政行为是否规范,工作流程是否合理,审批程序是否便捷,部门配合是否有序。
第五条 工作质量情况。处室(单位)是否普遍建立起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是否高标准、严要求,工作目标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得到完善,工作人员质量意识是否得到增强,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质量是否得到认可。
第六条 工作纪律情况。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工作。
第七条 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及程度是否认可。
第八条 需要由群众评议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评议方法
第九条 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设立评议电话等方法不定期开展群众评议。
第四章 评议工作要求
第十条 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评议制度对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诬告诽谤。
第十一条 人事处负责群众评议的组织工作,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分管厅领导汇报后,向有关处室(单位)反馈。
第十二条 各有关处室(单位)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及时受理,向服务对象做出说明,并将受理情况报人事处备案。
第十三条 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按时完成的,要追究有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5:
甘肃省财政厅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服务型、高效型、法治型、透明型机关,规范服务事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