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15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3日、4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