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天心区新姚路中段自来水改造工程费用的通知
长沙市天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天心区新姚路中段自来水改造工程费用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局对天心区新姚路中段自来水改造工程费用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心区新姚路中段自来水改造工程,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新姚路中段。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和《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7〕16号)的规定,经审核:天心区新姚路中段自来水改造工程送审总造价为494205元,审核结论:天心区新姚路中段自来水改造工程总造价为3401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