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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穗府〔2011〕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抓好市政府2011年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将《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以下简称《责任分工》)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共识,明确思路

  落实好市政府重点工作,对于全面完成我市今年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确保广州经济总量稳居全国城市第三,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对此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按照“实现一个目标、抓好两个创新、突出三个重点”的思路,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把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亮点,抓出成效,务求必胜。实现“一个目标”是指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抓好“两个创新”是指推进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和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建设“六大平台”(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南站商务区、琶洲-员村金融会展总部经济区、天河智慧城)、打造“六大亮点”(荔枝湾涌二期、东濠涌二期、白云湖、海珠湖、海心沙、绿道网)、办好“十件民生实事”(详见《责任分工》第13-22项)。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提高执行力、打造新广州”的总体要求,强化目标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意识,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年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作为本单位落实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处室负责人、经办同志四级负责制,明确每个层级的责任分工,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协作,合力并进

  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涉及单位众多,《责任分工》主要明确了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和任务比较明确的配合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其他单位要顾全大局,着眼于全市的工作部署,只要工作需要,都应责无旁贷,积极主动给予配合。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互相配合,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落实同力,形成步调一致、整体联动的良好格局。其中,牵头单位应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把任务、项目、措施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配合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全力支持配合,按照工作分工和要求,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共同抓好任务落实。

  四、强化督查,实行问责

  (一)抓好氛围营造。要做到督查和自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人大政协视察和现场观摩相结合,大力营造一个你追我赶干起来的良好氛围。

  (二)分工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在每月月底通过市政府督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市府办公厅汇总呈报市政府领导后进行通报;各有关单位要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指标任务、建设“六大平台”、打造“六大亮点”、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作为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中的重点,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任务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府办公厅要牵头组织市政府检查组,对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督查。特别是对于“实现一个目标、抓好两个创新、突出三个重点”确定的工作任务,要与市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分工,制订专题督查方案,确保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三)重视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情况比较好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目标偏移、马虎应付、进度缓慢的单位,市府办公厅可约请有关负责同志说明原因,及时督促整改;对因不作为、不到位、不落实导致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单位,由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问责;人事部门要将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突出抓好“建设六大平台、打造六大亮点、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三大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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