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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区直中直“十一五”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区直中直“十一五”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2011年)


  “十一五”期间,我区98个区直、中直定点扶贫单位全面贯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帮扶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群策群力理思路、开动脑筋想实招,讲实话、动真情,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开展帮扶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扶贫开发事业的大发展、大提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奋力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力量、带动全局,进一步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区党委、政府决定,对区直、中直“十一五”定点扶贫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区党委办公厅等37个定点扶贫单位“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刘建祥等85人“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定点扶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十二五”定点扶贫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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