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郑政通〔2011〕14号)


  2011年3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实施201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1〕129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85.3120公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实施201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郑东龙湖区;
  2.朝凤路以东、经北五路以北;
  3.第五大街以西、经南五路以南;
  4.西起教工一路、东至龙子湖外环路;
  5.学理路南、后贾西街西、明理路西、邢庄北街北;
  6.金水东路北、明理路东;
  7.文苑北路南、博学路东;
  8.商鼎路北、东四环西;
  9.祭城路北、文苑西路东;
  10.龙子湖东路东、祭城路北;
  11.东风东路东、祭城路北;
  12.北三环路东段以北、中州大道以东;
  13.文苑北路南、明理路东;
  14.莲湖路南、东四环西;
  15.后贾西街东、明理路西;
  16.龙子湖区七里河北、东风渠南;
  17.第十五大街以西、潮河环路以南。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管城回族区圃田乡:白佛村112.3430公顷、穆庄村25.3284公顷;
  2.金水区柳林镇:安庄10.6296公顷、唐庄3.1549公顷;
  3.金水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陈岗村8.4456公顷、弓庄20.0321公顷、花沟王9.7469公顷、花胡庄4.4402公顷、祭城村8.5720公顷、祭城建城区2.0873公顷、贾岗村49.4081公顷、南录庄37.8387公顷、魏庄村49.7107公顷、小郭村14.6119公顷、新庄16.8751公顷;
  4.金水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村58.8200公顷、陈三桥109.3766公顷、磨李村30.3709公顷、时埂村6.6103公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