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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旅发委等部门参加。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查处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限、摩托车非法载人、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情况;各类运输企业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各类运输工具安全运行情况。贵黄、贵遵、贵新等高速高等级公路由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组织督查检查。

  (四)消防安全检查组。

  由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文化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影剧院、夜总会、宾馆饭店、网吧、集贸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五)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参加。重点检查各类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建筑安全检查组。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参加。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和燃气企业的安全情况。

  (七)旅游与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

  由市旅发委牵头,市质监局、市林业绿化局参加。重点检查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景区景点和接待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情况。

  (八)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参加。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九)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组。

  由市地方海事局组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输船舶、渡口、码头等,特别要对船舶的运输资质、安全状况、操作人员资格等方面严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和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专业检查组要根据各自的检查内容制订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大检查。

  (二)各区(市、县)和市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一定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目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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