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清理查处市区新建汽车4S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汽车销售点的通知》(筑府通〔2010〕91号)和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清理市区新建汽车4S店的批示精神,为强力推进孟关汽贸城项目建设,确保花溪大道沿线汽车商贸市场有序、顺利实现搬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理查处市区新建汽车4S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 清(市规划局局长)
莫 惹(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高 杨(市规划局副局长)
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湘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谢树瑜(市住建局副局长)
肖建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 珊(市法制局纪检组长)
孙华忠(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戴丽霞(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昌燕(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冯光庆(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杨天华(云岩区区委常委)
董亚伟(南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罗松华(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田茂书(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张民建(白云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熊国玺(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郭波美(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高杨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本次清理查处的范围是2009年5月4日以后,在市区新建和改扩建的汽车4S店。
(二)各区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于2011年3月15日起,对辖区范围内的新建和改扩建汽车4S店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1年3月18日前将清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